点击数:452025-04-27 10:46:49 来源: 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共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委员会关于九届区委第六轮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6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弘基炜业集团开展了巡察工作。2024年7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弘基炜业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弘基炜业集团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细化为22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方案》,形成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决策部署有差距
1.结合实际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9日、9月10日学习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内容;组织环节以上干部参加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系列培训。二是全力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盛世荣城一期计划2025年12月底交付,盛世荣城二期计划2026年12月底交付。三是鹏远路桥公司已独立运行,完善了公司组织架构并配备了人员,提升了独立经营能力;引进工程技术、工程设计等专业人员5名;组织“向未来 共成长”培训3期。
2.履行主责主业有偏差,企业经营管理存在风险。
(1)一是“去杠杆”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推进万邦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后进行注销;二是东昇水利公司积极承揽项目,通过投标的方式承接了韩土公路污水管网维修劳务服务项目,工程项目已完工。
(2)二是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3日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制度培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二是对子企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三是鹏远路桥公司已独立运营,合理搭建了公司组织架构,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环节干部岗位,并结合公司《竞聘上岗管理办法》完成了人员选聘工作。
(3)三是资产保值增值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多措并举推进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一是销售存量商业、库房回笼资金;二是以抵顶资产的方式化解债务;三是加大资产租赁业务力度,2024年租金收入同比增长20%。
3.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9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每季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二是盛世荣城项目已和电气、暖通技术设备班组签订2份安全生产协议书;完成了在建项目安全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的排查工作。三是盛世荣城项目安全隐患问题已按规范整改,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技术操作培训和现场管理,在日常检查中将临边防护作为必查项。
4.推动化解债务风险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1日向提供贷款担保的企业发函商请尽快协商解决贷款本息逾期问题。二是向欠款企业发律师函催收借款,与欠款企业沟通催收,同时和涉及欠款企业债务的相关部门、国企联动推进解决债务问题。
5.执行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1)一是企业外部董事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加强外部董事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外部董事做好企业常态化信息收集与业务交流互动,会议前将拟定的议题及相关资料送达至外部董事,便于外部董事准确、全面掌握议题情况,从2024年第十四次董事会开始,在审议议题时,各位外部董事均能发挥自身优势并客观地发表意见。
(2)二是董事会工作办法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修订《董事会工作办法》,2024年11月27日印发。二是对重要子企业炜业房地产公司、惠和供热公司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炜业房地产公司修订《董事会工作办法》《经理层议事规则》,2024年10月30日印发。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较为突出
6.工程领域廉洁风险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招投标管理办法》,2024年9月18日印发。二是严格落实劳务入围措施,在集团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在规定范围内递交投标文件,评标专家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评标后,选用劳务入围施工单位并进行公示。在项目开工前,已入围的劳务单位根据项目工程量和施工工艺,通过二次报价的方式,选定项目施工单位。三是加强对工程类子公司选用劳务施工队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选用已入围的劳务单位进行施工。
7.推动解决民生实事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馨雅如换热站搬迁工作已完成,2024年10月11日起泵运行。二是易兴换热站建设已完工,2024年10月13日起泵运行。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4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人力资源处与集团会计核查相关资料,已将2020年度奖金领取签字资料附在凭证后;经核查2021年发放奖金的分配方案及领取表均在当年还借款的附件中,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流程,确保佐证材料齐全。三是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奖金发放手续,严格按照分配方案执行,做到领取有明细、有签字、有备案。
(2)二是项目资金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监管期间支付委托蓄客合同活动经费、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属于项目正常资金支付。
(3)三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按照会计准则逐步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公司制定了《应收债权清收工作方案》,成立应收债权清收工作小组,积极推进债权清收工作,对未出审计报告的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审计决算工作,及时对接跟进项目回款事宜。
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彻底。
(1)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集团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202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4年组织开展了对下设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
(2)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结合岗位职能进行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表43份。三是配合纪检监察组完善重点监察对象的廉政档案。
(3)三是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开展警示教育5次,对十八大以来全国国资国企系统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
(4)四是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4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对集团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次。二是纪检监察组与集团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进行了1次廉政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0.落实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够有力。
(1)一是党总支会议定位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梳理了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先由党组织前置研究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
(2)二是集团党总支对抓好下属企业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对下设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三是炜业房地产公司党支部已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了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7月17日收到了上级党委的批复文件。
(3)三是党建引领工作成效不够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党员先锋岗”的应设尽设工作,敦促党员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成为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二是整合党工团及企业文化资料,动态更新党组织阵地建设资料,持续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党建引领作用。
11.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东胜区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二是深入了解政策法规,不断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提升工作效率,按照东胜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要求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12.巡察反馈问题产生原因剖析不够深入,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并开展研讨。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24年度党组织重要议事内容,每半年研究部署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在撰写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24年12月26日召开总支委员会,审议了2024年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三是开展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的检查,及时整改了存在的问题;替换了展厅“党建引领”“组织架构”版面的内容。四是制定《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新闻舆论引导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了相应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研判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突发事件新闻舆论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常态长效
弘基炜业集团将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既要落实“当下改”又要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3154508;电子信箱:hjwyzw@163.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